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人事教育司关于2015年部协同创新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工人函〔2015〕69号),现科学技术研究院对各学院申报部协同创新中心情况进行摸底。
一、申报条件和要求
(一)满足工信部协同创新建设方案中的认定条件。
(二)由部署高校牵头,联合协同单位,培育组建了面向行业产业的协同创新中心,并已取得明显成效。
(三)依托的主题学科原则上应为牵头高校的国家重点学科或工信部重点学科;协同创新方向面向核、航空、航天、船舶、兵器和电子等军民融合领域。
(四)牵头高校和主要协同单位需签署协同协议,明确协同创新体各方在资金、资源投入,创新成果分享,知识产权归属等方面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五)已申报获批的工信部协同创新中心此次不用再次申报。
(六)此次申报的部级协同创新中心类型为行业产业类。
请各位老师依据申报要求填写申报摸底表(详见附件1),于4月26日下午18:00前发送至ky7734@buaa.edu.cn邮箱。学院集中报送科研院。
联系人:(科研院)邵博、赵晶
电 话:82316681
附件1:工信部2015年协同创新中心申报摸底表
公司科研办
2015-4-22